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聯合印發《廣東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優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體系,打出“降門檻、擴范圍、提額度、優流程”組合拳,為在粵創業者、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提供全周期、多層次、高效率的融資支持,切實降低融資成本,激發創業活力,助力創業主體高質量發展。
《實施辦法》提出,取消“女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的年齡限制,統一調整為“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與國家延遲退休政策有效銜接,覆蓋更廣年齡段的創業者。同時,將個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豁免額度由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顯著減輕創業者因消費貸或信用卡借款超限額而無法獲貸的顧慮。
根據《實施辦法》,政策扶持對象從原有的10類重點群體(如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創業人員、脫貧人口等)進一步擴展,將港澳臺青年創業者納入重點支持范圍。
《實施辦法》還提出,在原有擔保基金擔保方式外,增加新的擔保方式,引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為擔保主體,將其提供擔保并符合條件的貸款全面納入創業擔保貸款范圍,拓寬融資渠道,增強政策覆蓋面和可得性。
貸款額度實現新提升。《實施辦法》提出,個人創業貸款最高額度由原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帶動就業人數要求從5人以上降低到3人以上即可申請。多人合伙創業貸款額度可按人數疊加,最高可達50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上限500萬元。貸款利率上限不超過LPR+50BP(當前1年期LPR為3.0%,即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3.5%)。
辦理流程全面優化。《實施辦法》提出,推行“多審合一、并聯審批、信息同步推送”機制:人社部門資格審核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擔保機構和銀行審核分別不超過3個和5個工作日;整體審批時效提升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