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春節是傳統消費旺季,去年12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廣東省商務廳和廣東省財政廳在廣東省范圍內(不含深圳市)開展“粵享暖冬 樂游廣東”發票抽獎活動,個人消費者在省內零售、餐飲、住宿等場景消費滿100元并開具發票,即可參與抽獎。
有獎發票與節日促銷、文旅活動聯動,推動形成“消費—開票—再消費”的良性循環,激活了消費市場的潛在熱情。截至目前,共有161萬人次參與活動,參與抽獎發票超過644萬張。
餐飲業開票金額較活動前增長70%
數據顯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三大行業開票金額相較活動前均有所增長,其中餐飲業增幅尤為顯著,較活動前增長接近70%。
來自湖南的游客劉先生近日在廣東旅游入住酒店時,看到收銀臺旁的有獎發票宣傳指南,便主動索取了住宿發票并掃碼參與抽獎,意外獲得200元獎金。“來廣東避寒旅游,沒想到還有意外收獲!”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分析,發票抽獎活動與季節性消費特征相結合,有助于構建“政府引導、市場響應、公眾參與”的良性生態,以即時激勵機制精準激活冬季消費市場,有效釋放內需潛力;更重要的是,通過“消費即參與”的輕量化設計,將納稅義務意識轉化為消費者主動索票的權益意識,推動經營者規范開票。
本次有獎發票活動作為“粵享暖冬 樂游廣東”消費季六大優惠政策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與以舊換新補貼、消費券發放、文旅惠民活動等多項措施協同發力,共同構成了激發市場活力的“組合拳”,讓消費者享受到“真金白銀”的實惠。
全國近50個城市陸續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
據悉,為進一步激發消費需求,釋放消費潛力,近日,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文件,明確支持50個左右城市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此次試點覆蓋零售、餐飲、住宿、文旅、體育、居民服務等與“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的民生消費領域,抽獎方式和獎項設置將由各試點城市自行確定。自2026年2月11日起,廣州、東莞、江門三個城市有獎發票試點活動正式啟動,滿足條件的個人消費者取得符合條件的發票后,可登錄云閃付APP有獎發票界面參與抽獎,具體內容可查詢三個城市發布的有關活動通知。
此外,為銜接三部門有獎發票試點活動,廣東稅務部門優化了獎項設置。自2026年2月1日至3月31日,廣東省有獎發票活動將開設9個等次的定額獎項和隨機金額獎項,定額獎項最高獎金可獲800元,而隨機金額獎項獎金為人民幣1元至9元。消費者通過“粵稅通”小程序掃描發票二維碼即可參與抽獎。
廣東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激發消費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廣東稅務部門將以有獎發票活動為支點,持續創新服務模式,推動“政策紅利”有效轉化為市場活力與治理效能,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持續動力。